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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维权9案例-意外事故

时间:2014-04-21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

父母作为宝宝的第一监护人,维护宝宝权益能促进幼儿园工作改进。同时,幼儿园也要有法律意识,并不是任何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就是幼儿园的责任。以下9个案例可折射出幼儿园管理问题,值得借鉴。

   案例一:小小异常藏大患

   ***幼儿园有一个异国婚姻的爱情结晶,孩子的父亲是埃及驻华大使,母亲是中国人。每天都是父亲和司机或者是母亲和司机来接孩子。忽然有一天,父母没有来,只有一个司机和一个厨师来接孩子。老师发现这个小小的异常,一边问:“父母怎么没有来?”一边派人给孩子家里打电话。孩子的父亲接到电话就急了:这两个人我正准备要辞,他们管我要六万块钱我没给,有可能要绑架我的孩子。一会儿,孩子的父母开车过来了,那两个人赶紧跑了。

   好在幼儿园警惕性高,父母与幼儿园的联系通畅。常见妈妈接孩子时站在远远的地方,对孩子一招手,孩子就跑过去,因为认错妈妈或孩子导致宝宝走失,悔之已晚。

   案例二:幼儿园管理不力

   有个幼儿园买了大米,堆在那里还没发,老师紧急开会都走了,没人看护大米。小朋友发现了院子里的“大米山”兴奋极了。围着这个“大米山”就开始爬,爬到半截“山”倒了,其中一名小朋友的腿被压骨折了,这就属于幼儿园的责任事故。

   因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,是无民事责任能力的孩子,不知轻重,身体支撑不住五十斤大米的重量。这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力,理应承担事故的完全民事责任。

   更常见的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打闹出伤,如果老师没在场,没看见,就是教师责任事故。如果老师管了,但没有有效制止,那么,老师仍然要承担责任。

   需要提醒妈妈的是:班级孩子超员,让两个孩子挤在一块睡导致摔下;幼儿园在孩子的饭菜上省钱买劣质货;在孩子活动用具上用一些劣质、价廉的东西,聘一些低工资的没有安全意识和保教素质的教职员工,这样就容易把幼儿园办成一个不安全、充满危险的场所,不要选择这样的幼儿园。

   案例三:家长幼儿园双方都有责任

   幼儿园的汉白玉雕塑突然倒塌,正好压在一旁游戏的小朋友身上并把小朋友的脸砸破。幼儿园说自己没责任:理由是当时已放学,家长自己带小朋友在园里玩,孩子的监护权已经转交到家长手中。家长说:在幼儿园被磕你幼儿园就有责任。

   法律判定是:幼儿园的孩子本身没有多大的劲,汉白玉雕塑能倒,说明是幼儿园放置雕塑不当,存在隐患,应当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。孩子被砸是在家长接走以后发生,家长有监护不当责任。家长幼儿园双方有责任。

   按规定,幼儿园所有的建筑都必须牢固、安全。比如,秋千离围墙近,小朋友在荡起时,把脚伸出别在围墙的铁栅栏上受伤,就属于设施上的问题。再比如,滑梯已经有螺丝松动,准备过两天去修,偏偏就这两天出事了。这些都要幼儿园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。

   案例四:借裤子是侵权

   幼儿园来了一个剧组拍戏,要借孩子的裤子。老师想也没想就扒了一个小朋友的裤子给剧组了。等妈妈来接孩子时,裤子还没有还回来。与大人一样,宝宝的财产权也是不能任意处置。不能认为,孩子的东西想借给谁就借给谁。

   案例五:掩盖错误铸大祸

   幼儿园最不可取的是掩盖错误。曾经有孩子从双层床上摔下来,老师没有基本常识,看孩子昏昏欲睡就搂着孩子睡了,不把真相告诉家长。第二天孩子昏昏沉沉直到出现昏迷的状态,送到医院一检查:脑骨裂。骨裂处已有脑液外渗。医生说,如果及时送到医院,治疗难度会小一些,预后会好一些。

   出现了此类事故,教师被动在不论怎样补救,很难取得家长得原谅。

案例六:侵犯孩子人格尊严权

   有人上幼儿园参观,看见一个宝宝没有吃饭,就问为什么。老师回答:这是我们班的个别生。这是侮辱性的语言。还有老师向外人介绍:这是我们班上的“横路进二”。随便给孩子取外号,是老师对儿童权利的忽视。孩子回家告诉妈妈说:“老师说,你要是再淘气,我就把你踢到墙上当画看。”幼儿园规程规定不许体罚孩子,可有的孩子在幼儿园很闹,老师就不让他参加活动,到外面站着去。并且站很长时间,罚孩子干很重的活。作为家长要把这些提出来。

   注意,家长应该背着老师去跟园长交谈,不能当着孩子去找老师质证。往往当着孩子的面老师会不承认,容易跟老师发生争吵,问题更不能解决。

   人格尊严权是人身权的一种,可要求老师赔礼道歉。

   案例七:家长隐瞒孩子患病

   曾经有一个孩子对老师说:我不参加跑步。老师没有同意,凭什么你不参加跑步呀?原来这个孩子没有汗腺,不出汗,最后晕倒在幼儿园。还有的孩子午睡脱衣服的时候,旁边的小朋友推他一把,拉链把脸上划了一下,正好这孩子是斑痕体质,留下了疤,家长要求美容费用赔付,引起了纠纷。

   出现类似的事情大多是因为有的家长怕幼儿园不要自己的孩子,故意隐瞒孩子的患病事实,那样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。

   案例八:父母离异的孩子

   父母离异,往往一方不许另一方上幼儿园看孩子。作为老师来说,不可能听从某一方的意志,把父母的恩怨传给孩子。没有父亲或者没有母亲,本身就有自卑感,如果再在幼儿园里大吵大闹,对孩子自尊心伤害很大。

   案例九:摔断门牙

   有一个孩子,在户外活动与小朋友奔跑时摔断了一颗门牙,当时老师就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和治疗,后来又多次去孩子家中看望孩子,给孩子买营养品。一年以后,家长告幼儿园管理不力,致使孩子摔断门牙,要求幼儿园赔偿孩子美容费、精神损失费等等。经法院审理家长败诉。理由是:家长告幼儿园的诉讼期限超过规定时效。小朋友在户外活动中摔断门牙是正常活动中的意外事故,幼儿园不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。小朋友摔断乳牙并没有伤及牙床,不影响今后牙齿的萌出及生长。

   法律上有一个谁主张,谁举证的规定。如果幼儿园严格管理,列举出家长不满的某一件事幼儿园是怎么做的。如果幼儿园确实没责任的话,幼儿园的举证就是法院判定的依据。

   结语:

   现如今的家长,有了更高的维权意识,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,家长都要找幼儿园讨个说法。作为幼儿园园长,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,才能避免侵犯孩子的权利,也才能更好的解决家长为孩子维权的事件,保护幼儿园的权利。